淄博高新区关于五一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公告 | |||
| |||
各位婚姻登记当事人: 今年的五月一日恰逢休息日,为满足广大新人的登记需求,淄博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将在五一当天正常为大家办理结婚登记。 温馨提醒: 1、理性对待结婚登记“好日子”,婚姻家庭美满幸福取决于双方感情基础,只要感情好,每一天都是好日子。 2、工作时间:上午8:30-11:50 下午13:30-17:00 一、结婚登记受理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 2、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3、双方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双方完全自愿并共同到场; 5、山东省内、省外户籍和高新区户籍的都需至少提前2日从网上预约; 6、双方均为山东省以外户籍的,除需至少提前2日网上预约外,还需至少一方持有张店区公安分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二、结婚登记证件材料要求 1、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无法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的可以现场登录“爱山东”APP或本人户籍地省级政务APP或其官方微信公众号现场调取有效户籍类电子证照); 2、户口簿本人页上的婚姻状况与本人实际婚姻状况存在时间逻辑矛盾的,请带有关离婚材料或有关丧偶材料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更正为离婚或丧偶(空白的默认为未婚,若与实际婚姻状况存在逻辑矛盾仍需更正); 3、离婚再结婚的需提供离婚证书的原件(或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原件),注:初审民事判决书同时提供《生效证明书》原件,丧偶再结婚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的相关材料原件或户口注销凭证; 4、3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片(自带照片需是标准相纸,不能修图,也可现场免费拍照或上传电子照片打印照片)。 三、网上预约方式及要求 预约方式1:登录“爱山东”APP→搜索“婚姻登记服务”→选择“结婚登记预约” 预约方式2:登录山东省民政厅官网→选择“为民服务”→选择“婚姻登记网上预约” 特别提示: 1、山东省内、省外户籍和高新区户籍的,都必须通过网上预约才能在本中心办理。 2、双方均为山东省以外户籍,办理方式:除需至少提前2日预约外,还需至少一方持有张店区公安分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当天已预约成功的新人请按预约的时间段错峰到场,高新区婚姻登记处将实行分批分时段登记,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F座一楼婚姻登记厅 咨询电话:0533-2326166(请于工作日8:30-11:50 13:30-17:00电话咨询。如遇线路忙,请多拨打几次) 五、注意事项 1.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证件号码必须一致; 2.集体户口需携带本人户口卡原件和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3.曾有婚史的须将婚姻状况变更为“离婚”或“丧偶”; 4.听从工作人员引导,按照流程规范办理业务。 淄博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