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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淄博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政策参与商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7 15:29:12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企业:

为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根据市商务局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实施家装厨卫“焕新”政策,现公开征集淄博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政策参与商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政策参与商家申报条件

根据《淄博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淄博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政策参与商家的通知》要求,本次征集为装修材料类、卫生洁具类、家具照明类、智能家居类政策参与商家。居家适老化改造类政策实施细则由淄博市民政局制定发布。

(一)征集范围

从事经营成品室内木质门、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浴缸、厨房水槽、沙发(不含按摩椅)、床架、床垫、智能门锁、智能音箱、智能晾衣架10类产品生产销售的商家。

(二)参与条件

1.商家应合法经营,有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对应的固定经营场所,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2.政策参与商家需具备线下实体销售场所或具备从事线上销售合法资质。其中,参与政策的线上平台应支持线上支付功能,具备通过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进行核验的能力。

3.政策参与商家能够开具正规商品销售发票

4.政策参与商家应具备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与补贴服务平台对接,遵守补贴发放平台各项规定。

5.政策参与商家应具有完整的进销存系统或凭证记录,具备完善的后台订单管理系统。

6.政策参与商家应具备较强补贴垫资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消费者核销补贴需政策参与商家先行垫付资金,对退货的政策补贴商品,能够及时将补贴款按原渠道退回。

7.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备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8.积极配合政府相关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票证、台账和信息数据等,自愿接受政策实施相关部门抽查、审计、检查以及税务稽查。符合纳统条件的政策参与商家,应及时在淄博市限上批发零售业纳统。

二、申报材料

高新区申报商家向高新区工信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每个附件材料单独加盖公章并在签字处签字,材料整体加盖骑缝章。全套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供。申报材料不予退回。为提升申报效率,避免因资料有误重复胶装,企业申报资料请于区县审核完成后再行胶装。

 

1.家装厨卫“焕新”政策参与商家申请表(附件2)。

2.家装厨卫“焕新”政策销售商家承诺书(附件3)。

3.填报政策补贴商品报备表(见附件4),同时提报可编辑电子版。

4.营业执照(需包含申报政策补贴品类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5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含社保税种) 。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7.线上商家需要提供线上销售本细则规定补贴商品类的合法资质ICP许可证等与本项任务相关的资质和支持线上支付功能的证明材料。

8.商家风险管控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9.区县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1.高新区工信商务局将对辖区内商家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本地区参与政策的销售商家并上报市商务局。请各商家于3月10日17:00前将《家装厨卫“焕新”政策销售商家汇总表》(附件7,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及商家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及PDF电子版)报高新区工信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2.市商务局审核确认销售商家资格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参加本次家装厨卫“焕新”政策销售商家。

3.市商务局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政策参与商家和政策补贴商品实施动态管理。

高新区咨询电话:3581887 3586389

材料报送地址:创业火炬广场F座1026


 

附件: 1.高新区工信商务局联系方式

2.政策参与商家申请表

2-1.政策参与商家分公司申报表

3.政策参与商家承诺书

4.政策参与商家销售商品报备表

5.政策参与商家明白纸

6.消费品以旧换新标识

7.政策参与商家汇总表

附件1、2、3、5、6.doc

附件4-政策参与商家销售商品报备表.xlsx

附件7-政策参与商家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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