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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0 15:57:04 浏览次数: 字体:[ ]

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有力有效支持发展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委、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要求,更好促进高成长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市工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就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请各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做好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及第四批瞪羚企业复核初审推荐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列条件,符合国家和省战略发展方向。《关于公布2020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的通知》(鲁工信创〔2020〕222号)中公布的企业可申请复核,复核程序、条件与新认定相同。

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聚焦我省“6997”现代化工业体系(6大传统产业—冶金、石化、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等领域,9大优势产业—高端化工、汽车、智能家电、工业母机、轨道交通、海工装备、农机装备、高端铝材、现代食品等领域,9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医药、绿色环保、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安全应急装备、磁悬浮等领域,7大未来产业—元宇宙、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未来网络、量子科技、人形机器人、深海空天等领域),优选一批优秀高成长企业认定为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主申报。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填报系统(https://www.sdsdldjsqy.com)企业申报窗口将于9月10日至9月30日开放,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系统填报信息。在此基础上,新申报和申请复核企业填写申报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填报系统下载打印、盖章上传),与佐证材料一同装订成册及时提交至高新区工信商务局

(二)区县初核推荐。高新区工信商务局对企业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对申报企业是否“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统一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查证有关情况,并将结果体现在推荐文件中。请各企业务必924下午下班前,登录系统完成提交,并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附件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公务邮gxqgxswjzxqyk@zb.shandong.cn,逾期不予受理;企业纸质版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一企两份务必于10月8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高新区工信商务局中小办(创业火炬广场F座1019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要确保材料质量,做到数据规范、内容完善、情况真实。要严格时限要求,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推荐和申报材料,过期将不予受理。

(二)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随机抽取专家,不针对任何第三方设立“特殊通道”。企业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

(三)各企业要切实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围绕申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对申报认定过程中发现的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四)经认定的瞪羚、独角兽企业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企业可申请复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每年进行数据更新,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

四、申报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王立红,18905367793

李占印,18134203020

 

 

 

                                  高新区工信商务局

                                  2024年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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