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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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八部门《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支持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鲁建物字 〔2020〕8号)、《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2〕121号)等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了《关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提出宝贵意见。为避免遗漏,请通过发送邮箱方式进行反馈。 征求时间:2024年8月7日—2024年9月7日 公务邮箱:gxqjfjwjk@zb.shandong.cn 联系电话:35868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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