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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高新区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30 11:17:41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在高新区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信息公示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拓宽监督渠道,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淄博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要求,在法院、检察院,民主法治示范村,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并聘请首批行政执法监督员

高新区社会工作部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推荐单位和人员进行审查,择优拟聘,并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监督员,由高新区社会工作部发文公布,每届任期3年,届满后联系点、监督员资格自动取消,有意愿继续作为联系点、监督员的,可以按程序继续申报。高新区社会工作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监督员进行动态调整。

公示时间:2024830-202496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向高新区社会工作部反映

联系电话:3580709

 

淄博高新区社会工作部

                                2024年830

 

 

 

淄博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监督员名单

 

序号

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

监督员

1

法院

王梦萱

2

检察院

李红梅

3

社会工作部

张坤

4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曹立东

5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方嫃嫃

6

山东工业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冯雪莲

7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刘国玲

8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养老服务行业协会

傅芹

9

淄博高新区宝山群众艺术团

张方浩

10

甘家村民委员会

孙玉敬

11

王东村村民委员会

张齐

12

隽山村村委会

成宝志

13

江西道村村委会

向青春

14

傅山村

胡金正

 

 

8.30关于在高新区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信息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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