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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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1. 须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 符合重点领域要求(属于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 3. 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4. 须提出“三新”(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一强”(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推进计划(以下称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5.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违法违规行为; 6. 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文)中已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二、遴选推荐程序 1. 企业自主申报。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财政局,聚焦重点领域,组织企业申报。 2. 区县审核推荐。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财政局,从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成长性、产业链配套、“三新一强”推进计划等方面,确定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荐名单,将推荐材料联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3. 市级遴选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对各区县推荐企业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拟推荐名单。 三、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1.《山东省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 2.《“三新”“一强”推进计划》; 3. 企业营业执照; 4. 2021年、2022年、2023年第12月份企业员工数量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企业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填报,员工数量需包含所合并子公司人数,一并提供子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 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审计报告(提供经备案赋码的审计报告,各项财务数据依据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或附注需体现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数据,如未体现,则须补充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 6. 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佐证材料(提供标准文件); 7. 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佐证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 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佐证材料(提供认证证书等); 9. 有效发明专利并实际应用数量佐证材料(提供有效发明专利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专利名称及专利号,不需提供发明专利证书); 10. 与行业龙头企业直接配套情况佐证材料(提供合同及发票等); 11. 国家标准版的企业信用报告; 12. 其他相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1. 纸质版材料。推荐企业的《山东省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附件3)和《“三新”“一强”推进计划》(附件4)合并胶装,签字、盖企业公章,一企六份;推荐企业的申报佐证材料(材料清单内容)合并胶装,签字、盖企业公章,一企四份。以上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7月5日上午9:00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F座1018室。 2. 电子版材料。附件1—2扫描PDF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各一份;推荐企业的附件3—4扫描PDF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全套申报材料扫描PDF版各一份,压缩打包并以企业全称命名。以上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7月4日上午9:00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邮箱:gxqgxswjzxqyk@zb.shandong.cn。 3. 企业应如实、自主申报,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各区县应加强政策解读、申报辅导和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服务企业质量,切实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围绕申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联系方式: 高新区工信商务局 3586393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3580097
附件:1. XX县(区)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推荐表 2. XX县(区)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 资情况汇总表 3. 山东省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 4. “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模板)
高新区工信商务局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4年7月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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