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全能神”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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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神”邪教又称“东方闪电”“实际神”或“东方闪电”“女神教”,是冒用基督教名义传播邪教教义的非法组织。为防范和打击“全能神”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的积极性,现决定对举报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进行奖励,特通告如下: 一、哪些行为和问题可以举报? 1.邪教组织非法聚众练功或秘密聚会的; 2.使用暴力、胁迫及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加入或者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 3.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组织、策划、煽动、胁迫、教唆、帮助其成员或者他人实施自杀、自伤的; 4.在学校拉拢学生加入邪教组织,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的; 5.国家工作人员从事邪教活动的; 6.组织、利用邪教骗敛钱财的; 7.在重要公共场所、监管场所或者国家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聚集滋事,公开进行邪教活动的; 8.利用通讯及网络宣扬邪教教义,如编发信息、拨打电话、利用QQ、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宣扬邪教内容的; 9.制作、邮寄、传播邪教图片、传单、标语、报纸、书籍、期刊、录音带、录像带、光盘、横幅、条幅、标识、标志物,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等物品的; 10.在居民区、街道地面、公园、广场、商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和树木、墙体、电杆等物体,以播放音视频、呼喊口号、授课、演讲、书写、喷涂、张贴、悬挂横幅、条幅、标语,或以抛洒、投掷、发放、展示物品等方式宣扬邪教的; 11.到正规宗教活动场所拉拢信众信邪教的; 12.其他疑似邪教活动的。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110等民生警务热线报警。 2.信件举报:举报信件邮寄至万杰路116号(高新区公安分局)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反馈处理结果。 三、保密措施 有关机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对泄露举报人身份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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