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高新区法院:劳动争议起纠纷 耐心调解化心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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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了法院高效调解,帮我打开了心结,解决了问题。”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秉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切实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原告贺某与被告淄博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原告在被告处工作,被告向原告支付薪水。截至原告离职时,被告仍欠原告两个月工资未支付。为此原告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后原告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淄博高新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工资、加班费、高温补贴等。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为案情并不复杂,遂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矛盾较大,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并且原告拒绝调解。 为及时定纷止争,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通过与原告沟通了解到,讨要工资只是该起纠纷的“导火索”,原告认为,在工作期间被告公司没有给予其应有的尊重,这也是他拒绝调解的原因。于是承办法官针对矛盾焦点,以唠家常的方式,从情理出发给原告做思想工作,为其化解心结,引导原告换位思考。向其说明调解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可以减少诉讼成本,避免冗长的诉讼流程和复杂的司法程序,使矛盾纠纷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原告也能够尽快回归正常的生活。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原告激动的情绪得到了缓解,表示愿意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 在与原告沟通的同时,承办法官另一方面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以诉讼成本、时间成本、职工权益等为切入点开展调解工作,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耐心的调解说明,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审判工作思路,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避免给当事人造成诉累,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包欣悦 审核人:王效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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