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第一季度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相关材料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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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各参保企业(个人): 根据淄博市人社局《关于做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高新区2024年第一季度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的人员,档案齐全且自愿办理提前退休的,应提前向高新区人社中心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单位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申报,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至8月18日。受理地点: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退休业务经办窗口。联系电话:0533-2326112。 (二)失业职工由本人向档案代管机构(高新区人社中心流动人员档案室)提出申请,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至8月18日。受理地点:高新区政通路135号高科技创业园A座107室。联系电话:0533-3585300。 注:本次申报人员为2024年第一季度及之前到龄人员,即男1969年3月31日之前出生;女1979年3月31日之前出生。(职工退休时的出生年月认定以本人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 逾期未申报的,当季度不再予以受理,因逾期未申请造成的损失,由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材料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个人申请及权益告知书 (二)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三)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表 (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五)职工人事档案 (六)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有关的原始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扫描件PDF版。以上材料指职工招工材料、最早记载出生日期材料、有特殊工种岗位记载的档案材料或其它辅助材料等。要求记载的特殊工种累计从事年限满足提前退休最低年限。每个职工电子材料归档一个文件夹并以职工姓名命名。 三、审核结果查询 申报材料经区人社中心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市人社局集中审核,审核结果将按照市人社局通知时间在高新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可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附件: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个人申请及权益告知书 2.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 3.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表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2023年7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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