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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1 16:22:37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新区分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工委、管委会:

2022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新区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2022年,我局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年度重点学习内容,主要负责人带头学,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等政策文件,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自主学习,全面营造法治学习日常化、日常工作法治化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发〔202013号)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备案制度。

(三)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区经发局、财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税务局、卫健中心9个政府部门。结合新的行政处罚法和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垂直管理实际,重新梳理行政执法和处罚流程,确保执法程序合规、流程规范、案卷统一。制定《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创新医疗保障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2022年度累计全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45家,暂停或解除医保协议7家,追回违规基金28.26万元,向市场监管局移交案件1起。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淄博市医疗保障系统权责清单》。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法依规、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时、规范进行执法信息公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无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发生。

)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印制下发《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汇编》,收录汇编典型案例50起;与定点医药机构签署《2022年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信用承诺书》140

2022年,高新区医疗保障制度法治化程度明显提升,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更加透明高效,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全社会医保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淄博市医保局高新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党总支议事安排,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三是依法全面履行医保局各项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文明创建和参保宣传等活动,深入社区基层向市民群众宣传解读医保政策法规。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力量不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必须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我局没有设立独立的法治机构,科室人员不足,缺少法律专业人员。二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提高。医保政策专业性强,宣传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部分参保人对医保政策的了解掌握还不够透彻。

四、2023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能力。一是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完善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服务清单,严格执行《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号),规范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指引,约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二是加强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专家讲座、观看庭审录像、学法考试等多种形式,提升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健全完善符合垂直管理模式的行政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垂直管理优势,整合行政执法力量,健全医保基金执法体系,配强行政执法力量,发挥专业人员的专业优势。明确行政执法与经办稽核的职责边界,理顺医保行政执法与经办协议管理关系,强化经办机构协议管理、费用监控、稽查审核工作责任。

(三)营造良好法治医保氛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增进各方共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医保普法宣传活动,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增强全社会医保法治意识,提高政策知晓度,营造医保、医疗、医药协同改革的良好氛围,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拓宽宣传途径,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普法机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小视频、集中普法宣传活动等线上线下多种载体,持续抓好宪法法律普及,全面落实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提升群众对医疗保障法规政策的知晓率,推动医疗保障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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