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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群众工作部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10:19:38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博高新区群众工作部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工委、管委会:

2022年,高新区群众工作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立足全局,补齐短板,加快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3月18日,印发《2022年高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确定四宝山区域生态建设综合治理项目玉皇山生态修复及基础配套工程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7月19日,印发《淄博高新区镇(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各镇办均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10月20日,召开高新区镇(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流程研讨会,研究符合高新区实际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

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培训考试工作,共有13个部门的42名执法人员参加,考试通过率100%。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开展“乱罚款”问题专项实地监督活动,对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监督,重点抽取了2021年1月以来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发现存在执法档案格式问题和执法程序瑕疵等方面问题共计12个。

打好信访矛盾化解“主动战”。规范信访业务基础,依法依规办理群众信访事项2300件次,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100%。强化初信初访办理,一次性化解率96.84%。从严落实“三级书记”抓信访机制,调度、研判信访案件913件。深入推进“治重化积”,中央联席办交办108件重复信访事项、市领导挂包8件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加大领导包案化解力度,对发生的到省、进京越级访,全部落实工委领导挂包,提级办理。坚持以打促化,打化结和,先后处置违法上访人员169人次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共71名行政调解员,其中专职调解员69名,兼职调解员2名,调解案件数为4033件,其中行政争议91件,民事争议3942件。抓好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成功调解案件174件。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启动81890(拨一拨就灵)人民调解服务专线,命名高新区首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集中观看典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视频交流活动2次,参加人员共80人,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诉能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出庭应诉率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集体学习交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并开展了《信访工作条例》专题讲座,于1011日又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二是组织全区各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并列入高新区对各部门的法治建设考核指标。

(二)部署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8月30日,印发了《淄博高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细化了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1月份,淄博高新区〔2022〕第5次工委会议专题听取了高新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有关情况汇报;4月份,高新区〔2022〕第8次工委会议专题听取了“八五”普法的相关内容。依法治区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两次会议,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四次会议分别研究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及考核指标落实等内容。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过问、协调高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魏玉蛟分别对米海霞行政复议案等进行督导批示。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监督力量不足,监督力度和深度不够。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社区矫正管理机制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矫正队建制未落实机构编制,矫正中心尚未建成。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区里和镇街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抓好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推进落实

全面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内容列入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在高新区通讯、高新区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专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舆论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二)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体系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健全镇(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办理流程,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和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不断提升基层依法决策、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流程管理

理顺行政复议、应诉转办程序,规范部门办理流程,以行政复议、应诉交办单、转办单等形式,实现行政复议、应诉来件即转、转件即办,确保办理流程顺畅,按期提交材料。加强复议、应诉跟踪督办,定期调度部门、镇办复议、应诉情况,全面掌握案件进展,及时调度分析重难点问题。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应诉机制,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深化审前和解,切实有效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

(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持续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选取重点执法领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指导执法部门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严格执行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和涉企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各类涉企执法检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相结合,细化监督内容,压紧压实部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结合社区矫正对象数量较多的现状,树牢社区矫正工作的底线思维,确保安全稳定,推进高新区社区矫正队建制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集中现有社区矫正管理优势力量,严格依据《社区矫正法》及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确保工作环节和程序合法、不漏项。

(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建成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加强调解规范化建设,加快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进驻高新区,满足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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