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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13:55:58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博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工委管委会:

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作为全区教育法治建设首要工作任务,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师培训计划,融入学校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科学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将普法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全员考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22年,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共145场,发放资料19871份,覆盖人数43623人。组织教育系统1739名教师通过“淄博市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参加了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学法考法活动,提高了师生的法律意识。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努力提高学习效果。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时间不少于10天。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和专题学习,为做好新时期教体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行动指引、拓展了工作视野。

  (四)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做到日常公开与年度公开相结合。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充分运用淄博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淄博高新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预决算执行情况、教体系统日常动态、组织机构、政策解读、工作报告等内容。着重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以推进电子政务作为打造阳光政务的重要手段。

(五)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高新区教体中心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积极协调市场监管、消防、劳动监察等部门进行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真正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圆满完成了山东省 2022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校外培训机构45家;完成了高新区你点我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校外培训机构7家。科学制订内部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2022年,高新区教体中心发起内部检查事项10项,检查中小学9家,幼儿园4家,校外培训机构15家,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1家;完成了省教育厅发起的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学校安全工作、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3项检查,检查中学1家,幼儿园4家。每次检查,都能做到及时检查,及时录入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重点任务,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各项工作中的落实取得实效。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党组集体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党组定期组织学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主要负责同志承担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中层干部的关键作用,努力增强教体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坚决抵制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进一步健全法制工作机制,充实法制专业人员,提高机关法制工作水平。

三、依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监督力量不足,从事行政执法且有执法证的人员较少,执法的力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中心成立时间较短,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积淀、实践检验不足,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目标,分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确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科学制定教育系统普法宣传年度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未成年人保护法、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继续落实普法责任制,明确各单位普法责任人,确保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深入细致、落到实处。

(三)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与其他区县工作经验交流,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的水平,规范合法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打击取缔非法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

               

 

淄博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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