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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6 11:03:38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下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2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受理时限,符合条件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推荐单位请选择“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厅相关处室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后,将按时向科技部报送推荐项目。

二、项目申报咨询服务电话

1.“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823;

2.“纳米前沿”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5;

高新科联系电话:3585243;邮箱:gxqkjjgxk@zb.shandong.cn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注意:各申报单位在上传预申报材料的同时,将相关材料、信息及时报高新科汇总,以便按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附件: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24号)

科技发展中心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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