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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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下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2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受理时限,符合条件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推荐单位请选择“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厅相关处室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后,将按时向科技部报送推荐项目。 二、项目申报咨询服务电话 1.“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823; 2.“纳米前沿”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5; 高新科联系电话:3585243;邮箱:gxqkjjgxk@zb.shandong.cn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注意:各申报单位在上传预申报材料的同时,将相关材料、信息及时报高新科汇总,以便按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附件: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24号) 科技发展中心 2022年8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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