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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扶持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1 16:44:06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淄博)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淄高新发〔20209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引导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现组织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扶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

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实质性产学研合作,对企业与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按照企业给予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实际到位研发经费的10%给予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受理范围

2021101至今,高新区区内企业与高校院所围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已经获得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研究院工程转化项目、产业研究院支持的项目不再给予扶持。

三、受理时间

202281日至85集中受理。申请单位纸制材料报高新区科学技术发展中心科技合作科(电子信息园D210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gxqkjjkjhzc@zb.shandong.cn,过期不提交申报资料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

1.产学研合作项目扶持申报表;

2.合作协议或合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企业当年度支付经费的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取得的(申请、授权或转让)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新药证书等成果证明材料;

6.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材料必须字迹清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3588915

淄博高新区产学研合作项目扶持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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