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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兼职有风险 擦亮眼睛防被骗
高新区劳动仲裁院:不要抵押财物和证件 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资料

发布日期:2022-07-22 15:46: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暑假期间,越来越多的学生想通过打工赚点外快和学费。但是,假期兼职打工存在较大风险,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学生身份的特殊性加上年龄和社会经验的欠缺,每年假期都会出现学生兼职引发的劳资纠纷。

  高新区劳动仲裁院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六十一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之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的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不属于仲裁受案范围。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一旦发生兼职纠纷,广大青少年学生,要提升防范意识,不要抵押财物和证件,并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资料,如企业注册信息、在单位工作照、录音录像、工资发放记录,负责人或者介绍人的联系方式等,以免因证据缺失,影响维权效果。

  在此,高新区劳动仲裁院工作人员提醒广大青年学生,学生假期兼职打工,因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一旦发生纠纷,可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尤其是未满16周岁的童工;也可以准备相应证据资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诉讼维权。


责任编辑:王敏敏 审核人:张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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