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财政补助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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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发〔2016〕23号)、《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相关精神,为做好2022年淄博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平台依托单位为在淄博高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服务目标,具备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所服务的行业为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 3.服务对象以中小微企业为主,提供研发设计、试验试制、检验检测、设备共享、技术咨询、信息服务、成果转化、技术和人才培训等公共技术支持服务; 4.实际运作一年以上,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科研仪器、检测设备,公共服务场地不少于500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300万元以上;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服务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对小微企业服务收费有相应的优惠规定; 6.采用市场化运作,财务收支状况良好,服务功能完善,服务业绩突出,上年度服务企业数不少于100家或服务项目不少于200次; 7.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诚信、守法,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小微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 二、申报要求 申请单位需填报《淄博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淄博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补助申请报告(附件3)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4),以上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于5月17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科工信局,并同时报送附件1-4的电子版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585243 电子邮箱:gxqkjjgxk@zb.shandong.cn 报送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F座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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