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度淄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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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根据《淄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淄工信非公字〔2021〕2号),组织2022年度淄博市“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满足《淄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淄工信非公字〔2021〕2号)所列条件。2019年前认定的淄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括淄博市“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须申请复核,参加复核条件程序与新认定条件程序相同。 (二)申报方法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系统申报和线下逐级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企业申报 请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和参加复核的企业进行申报。 线上系统申报:企业登录或注册淄博市企业综合服务云平台(http://www.zibo.gov.cn/qyfw/main/policy),通过“淄博市企业综合服务云平台-淄惠企-政策中心-申报集结站-更多-专项申报系统-淄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进行数据填报和上传全套申报材料PDF版扫描件(为方便企业操作全套扫描版仅在首页、承诺书、区县推荐等重要部分加盖公章即可,其他部分可尝试直接用word版转成PDF版)。 线下逐级提交:企业需参考附件申请书等材料,提交一正一副两本纸质材料(加盖公章)至高新区科工信局。 各申报企业根据《淄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淄工信非公字〔2021〕2号)进行申报。于4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附件2)、企业申请材料(汇总表2份、企业申请材料一正一副)等,报高新区科工信局科技资源配置科。 三、有关要求 各申报企业要确保材料质量,做到格式一致、数据规范、内容完善、情况真实、保证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均有佐证材料。严格时限要求,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推荐和申报材料,过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科室:科技资源配置科 联系电话:3583669 地址:创业火炬广场F座1026
附件: 1.《淄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淄工信非公字〔2021〕2号); 2.推荐2022年度淄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 3.2022年淄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4.淄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目录(供参考); 5.淄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系统使用指南。
高新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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