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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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5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填报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各申报单位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进入“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系统,按照要求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证明,提交申请材料。材料提交完成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3份,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5日下午5:00前,报高新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注意事项 一是请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等有关文件认真核对,重点关注管理运行机制是否符合备案标准,是否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方式多样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切实保证申报质量。二是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面向产业开展共性技术研发的新型研发机构。 联系科室:科技资源配置科 联系方式:3583669 地址:创业火炬广场F座1026 附件: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 高新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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