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财政局着力保障民生 不断提升群众福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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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高新区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国家、省市区各项民生政策有效落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4月份,高新区民生支出72176万元,同比增长11.89%。 一是保障民生支出需求。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将节省的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先投入民生领域。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重点支持民生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 二是保障重点民生领域。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将财政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教育、就业、扶贫、社保、医疗、“三农”等民生事业发展。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脱贫攻坚期内,优先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将扶贫资金精准用于巩固脱贫成效,重点保障用于产业发展及资金需求。 三是保障民生资金拨付。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完善内控机制,加强财政民生支出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将发给群众的个人资金,通过“一本通”直接支付到家庭或个人账户,确保各项民生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四是保障民生资金绩效管理。将民生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设置目标指标,实现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可公开。建立对重点民生项目进行绩效跟踪和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评价结果及时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五是保障民生政策宣传公开及监督。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做好民生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民生资金预算安排、分配使用情况以及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民生类财政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抓好政策落实监督,坚决破除“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民生政策红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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