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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劳动仲裁院:真情调解、服务为民

发布日期:2019-03-20 13:58:54 浏览次数: 字体:[ ]

杜波  劳动仲裁院

日前,郝先生来到高新区劳动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辖区内一环保工程公司支付其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加班费、未签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等合计十万余元。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大,仲裁院工作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后,引领郝先生至仲裁院法律咨询室借助免费咨询律师帮助其答疑解惑。

据了解,郝先生居住在桓台县农村,2016年入职环保工程公司后便被派至内蒙古项目部担任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公司未给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还拖欠其数月工资,导致郝先生生活困难,这才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仲裁院寻求帮助,要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令郝先生没想到的是,高新区劳动仲裁院本着“视同亲人”的服务理念,主动为其服务,以家人般的关怀借助免费法律咨询为其答疑解惑,帮助其快速立案、快速开庭,尽快解决其生活困难。经过案前释法、案中调查、庭前调解,最终仲裁员做通单位的工作,在法理与清理面前,单位认识到自身的管理缺陷,同意支付郝先生工资,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郝先生脸上终于露出喜悦的笑容,连连对仲裁员表示感谢。

高新区劳动仲裁院是山东省示范化仲裁院,秉承“视同亲人、便民仲裁”的服务理念,借助法律咨询室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帮助劳动者答疑解惑、厘清法律诉求,快速维权;同时,借助监察、信访、劳动仲裁、行政调解、法律援助“五位一体”快速维权机制,树立监察主动执法、信访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的案前、案中、案后“三步骤”调解,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高新区劳动仲裁院提醒广大劳动者,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应明确清楚用人单位的详细信息,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开户情况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部门依法维权,以便及时、有效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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