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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设四个网点确保挂牌正常开展
山东省电动车登记挂牌正式实施 未悬挂号牌将不得上路

发布日期:2019-12-09 10:22:03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提高电动车交通守法率,遏制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月1日,全省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

  一早,高新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提前到岗,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对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的强调,对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交警大队车管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做细做实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正常开展。

  上午9点,家住高新区的郭女士领到了刚办理完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淄博0150001”,并在现场车管民警的帮助下安装到车上,系高新区首张电动自行车号牌,开启了高新区电动自行车挂牌的序幕。“我今天很高兴,拿到了咱高新区第一个电动自行车牌照,前后只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有了牌照不仅电动车有了安全保障,也对我自己有了一定的约束力,相信我的电动自行车会更加安全。办号牌之前,我们车主还需要看一个关于电动车驾驶的安全教育宣传片,里面还提到喝酒后也不能驾驶电动车,这对那些‘酒司机’也起到了很大的警示作用。”郭女士介绍说。

  据悉,电动车号牌分为正式号牌及临时号牌,且两种号牌的办理全部免费。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或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其中,办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需要现场办理,应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办理临时号牌,可网上自助申领或现场办理。车主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申领的,填写车辆和车主信息,自助上传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整车编码、车辆左后45°角照片,不需要交验车辆。现场办理的,需要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

  车主可以选择不但可以“现场办、就近办”还可以“网上办、掌上办”。申请临时号牌的,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登录“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提交相关申请资料,自助申请号牌,可到登记点现场取牌,也可自费邮寄到家,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实现在线申请,足不出户办结业务。而对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的单位和企业,还可以“上门办、流动办”,车辆管理所组建挂牌小分队,推行流动服务,发挥好基层交管辅助人员作用,打通农村偏远地区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高新区共设有四个登记点,分别是高新区大队车管所、高新区大队三中队(傅山交通管理服务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公司四宝山街道办事处营销服务部。登记挂牌时间从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结束,自2020年6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和临时号牌的将不得上路行驶。

  高新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陶峰告诉记者,由于一些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安全意识差,超速、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屡禁不止,交通事故屡屡发生,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实施登记挂牌,有利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及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实行电动自行车实名制,有利于严厉打击盗窃、收赃、销赃、窝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及追赃返还,提高治安防范能力;也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生产、销售超标车辆违法行为,规范生产、销售秩序,避免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继续流入社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止到12月6日17:00,高新区共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529起,其中,办理正式号牌业务92起,临时号牌业务43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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