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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印发《淄博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标准》

发布日期:2019-11-20 15:12:0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资产配置管理,提高资产配置效率,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高新区经济发展实际,制定出台了《淄博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标准》,为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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