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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高新区餐饮娱乐、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用工规范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9-10-17 08:58:56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用人单位:

随着法治进程不断加快和用工环境的不断改善,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普遍加强。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情形下,容易出现二倍工资、加班费、年休假工资等带来的法律风险并造成损失,特别是当前餐饮娱乐、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还存在劳动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用工不规范的现象。为规范餐饮娱乐、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劳动用工行为,减少用工成本,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特将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带来的常见法律风险简要列举如下供参考。

一、用人单位不及时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第一种情况:自劳动者入职后,实际用工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存在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如果劳动者申请仲裁,用人单位需自劳动者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按月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即自第二个月开始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的另一倍工资以已经实际发放的月工资为标准,最长计算11个月。比如:劳动者2019年1月1日入职,月工资4000元,工作至2019年8月31日,工作期间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2019年2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共计7个月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28000元(4000元/月×7个月)。

第二种情况: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工作满十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上述三种情形,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签订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均有制式合同范本,可自行下载使用。如果不使用制式合同,也可自行制作劳动合同,但必须包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必备的一些条款。

对于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首先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提供有关资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拒绝签订的,应当及时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不再继续用工。在此情况下,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如果继续用工,将承担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或者收取劳动者押金或财物的法律风险?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情形的,除返还相关证件、退还财物或押金外,还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其中。扣押证件、档案、收取财物的,相关部门可以按照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进行罚款。

三、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风险?

 工资是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所得,不得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并应该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以相关物品折抵。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事项包括:(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行使解除权,选择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未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的当月,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1、工伤待遇方面。如果劳动者发生事故,经依法认定为因工受伤,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包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工伤待遇等在内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2、医疗待遇方面。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医院等级等情况支付劳动者医疗费用。

3、生育待遇方面。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女职工生育子女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医疗费(定额)和产假期间158天的工资待遇(福利待遇不变)。

4、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风险。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此外,用人单位还需缴纳滞纳金费用,滞纳金自欠缴之日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相关部门可以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五、非法使用童工的法律风险?

童工是指用人单位招用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等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用人单位如果非法使用童工会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明确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包含个人工商户)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不得为其介绍就业。存在使用童工或介绍使用童工的,相关部门可以给予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相关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造成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需支付医疗费用、生活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还需支付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按照淄博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69980元计算,其中死亡的,按照2018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和一次性丧葬补助等。

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法律风险?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标准工时制度是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每月法定工作天数为20.83天。超过20.83天,即需要支付加班费用,但应保障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个小时。

因生产经营原因不能施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施行综合工时工作制,但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应与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对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施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可以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安排弹性时间等适当方式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首先应合理安排调休。对无法调休的,应支付加班费。

具体计算标准为:对8小时以外延长正常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延长时间的150%支付加班费;周末休息日加班的,按照休息日加班天数的200%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加班天数的300%支付加班费。本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为上个月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扣除当月加班费后的数额。例如某职工上月实际发放工资5000元,其中加班费500元,本月休息日加班四天,那么本月应支付的加班费为1655.17[(5000元-500元)÷记薪日21.75天×4天×200%]。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不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相关部门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七、用人单位未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职工休带薪年休假的法律风险?

带薪年休假是指国家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要求用人单位对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职工享受带薪休假,休假期间视同正常出勤,享受与正常工作相同的工资收入。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对连续工作1年以上不满10年的,享受5天休假;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10天休假;满20年的,享受15天休假。上述休假时间为工作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对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日工资收入指职工月工资数额除以月记薪日后的数额,即实发月平均工资扣除加班费后除以月记薪日21.75天得出。

例如:职工截至2017年已连续工作满10年,那么2018年度应享受10天的带薪休假。如果未安排职工享受10天休假,那么单位需支付10天的带薪年休假工资。职工2018年1-12月实发工资收入60000元,其中加班费10000元,那么10天的带薪年休假工资数额应为5747.13元[(60000元-10000元)÷12个月÷记薪日21.75×年休假10×300%]。

对不安排带薪休假又不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年休假工资外,还应按照年休假工资数额加付赔偿金;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为用人单位在日常用工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风险,请认真对照上述风险提示检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好梳理规范、防范和化解工作。如有疑问,请致电0533—3580537、3580780,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周到优质的服务。最后,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生意兴隆!

此致

 

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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