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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执行利剑 暖百姓心窝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见成效

发布日期:2018-09-20 11: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

9月17日上午,当事人张女士来到淄博高新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送上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 维护正义”的锦旗,感谢淄博高新区法院执行保全中心王效志法官为她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资17885.06元。

申请人张女士2017年5月15日到山东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双方于2017年8月1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期限自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但被执行人拖欠申请人张女士2017年5月15日至11月10日期间的工资且未给张女士缴纳社保,2017年11月10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后,经淄博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被执行人应支付张女士拖欠的工资17885.06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已经歇业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下,考虑到申请人属弱势群体,在查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住淄博某高档小区后,先后到该法定代表人住处张贴执行公告、采取限高、列入失信名单等措施,并多次做法定代表人思想工作,督促其自觉履行。经过多次说服教育,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动向法院缴纳了拖欠张女士的工资,使得该案圆满执结。

今年以来,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中,淄博高新区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把追索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作为工作重点,用法律利剑,维护民生权益,回应社会关切和民生期待。截止8月底,累计新收涉民生案件337件,占新收执行案件30%,涉案标的额740.3万元,实际执结案259件,结案标的额539.47万元,占应执行标的额72.9%。在涉民生案件执行中,淄博高新区法院充分运用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手段,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挤压“老赖”活动空间;同时,充分利用搜查、拘传、拘留等法律强制措施,今年1-8月份先后出动警力50余人次,拘传、拘留20余人,依法维护民生主体合法权益;此外,还对生活确有困难,被执行人确无能力履行的申请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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