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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有所得!要让他们拿着工资回家过年
高新区消除欠薪隐患 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发布日期:2018-12-10 09:28:47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高新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检查。

  督查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突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租赁厂房设备从事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易受出口贸易摩擦影响的加工制造业企业以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检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施的情况;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和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高新区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加付赔偿金并处以罚款。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或因欠薪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将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按规定对其实行联合惩戒,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查处的典型欠薪案件,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向社会集中公布,重大欠薪案件要随时公布,形成对欠薪行为的强有力震慑态势。此外,进一步完善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控机制,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欠薪问题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及时进行预警,督促企业及时解决欠薪问题。对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或极端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通过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采用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督查检查,实现2019年春节前欠薪案件、涉及农民工人数和欠薪数额、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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