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 | |||
| |||
各普查登记对象(行业管理单位): 您好!根据《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淄高新管字〔2018〕49号)的部署安排,全区正在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目前,进入查遗补漏阶段。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清查的对象是在全区境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当前全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正处于单位清查阶段的重要时期,各园办、社区(村居)普查区的普查员已经对片区内进行了“地毯式”入户清查,因单位(公司)搬迁、更换经营地、没有开展实际经营、联系电话变更等原因,部分单位和个体户还未进行清查登记。根据国家普查方案要求,请尚未进行清查登记的普查对象,携带营业执照在10月31日前,到所在地就近的园办、社区(村居)普查区及时进行普查表填报。对逾期未清查登记的,将依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纳入统计信用异常企业名单。对拒绝或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行为,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相应条款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 园办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淄博保税物流园区3780138;四宝山办事处2341735;宝山生态科技园区3987055;创业中心3582717。 特此公告。
高新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